黎智英再被判刑13个月
好莱坞大片 2025-08-02 19:04www.letairis.cn好莱坞明星网
香港媒体报导,涉及香港某非法集结案的八名涉案人员,包括被冠以祸港头衔的黎智英等人在内,于最近的一天(13日)接受了香港法院的判决。这起事件发生在2020年6月。
黎智英,作为传媒巨头和此次事件的中心人物,被判入狱13个月。其他涉案人员包括邹幸彤、何桂蓝、李卓人、蔡耀昌、梁耀忠、梁锦威以及胡志伟等七人,分别被判刑期不等。其中,邹幸彤和李卓人的刑期尤为引人关注,分别为12个月和14个月。值得注意的是,李卓人和黎智英需与之前案件的刑期同期执行。
综合香港各大媒体报道,当天出庭的八名被告中,黎智英、邹幸彤和何桂蓝三人尤为引人注目。身为“壹传媒”创办人的黎智英和前“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及何桂蓝,此前曾否认罪名。法官日前已裁定黎智英及邹幸彤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名成立,而邹及何桂蓝也明知参与了未经批准集结。
目前,黎智英正在赤柱监狱服刑,在此之前他已涉及三宗非法集结案件,总刑期达到20个月。至于其他五名被告,包括前“支联会”主席李卓人、秘书蔡耀昌、前“常委”梁耀忠、“常委”梁锦威以及“”主席胡志伟,他们早前已认罪。
李卓人承认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明知而参与以及举行未经批准集结三项罪名。蔡耀昌、梁耀忠及梁锦威则承认煽惑他人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两项罪名。胡志伟则承认了一项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的罪名。
这起事件再次引发了公众对于香港社会治安和法治的关注。这八名被告的刑期判决,无疑给那些试图破坏香港法治和社会稳定的人敲响了警钟。这也表明了香港司法机构对于维护社会治安和法治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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