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员工怀孕生子休80天假被开除 该女子上班企业的名称是什么?
【奇闻奇网报道】广东一电器公司女职工钟某因休生育奖励假遭遇职场困境。据《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及《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明确,广东省女职工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计划生育政策下,除享有98天产假外,还享有额外的80天奖励假。
钟某作为电器公司的一员,在合法生育后选择享受这一奖励假期。电器公司却以钟某连续旷工为由,擅自解除了其劳动合同。这一事件引起了广大社会关注后,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女职工权益保护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上通报。
事件的经过是这样的:钟某于2012年加入电器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产假结束后,她提前申请休奖励假并得到了公司的同意。在享受奖励假期期间,公司却以她连续旷工为由解除了劳动合同。对此,钟某提出了抗议并申请了仲裁。仲裁支持了钟某的请求,认定电器公司的行为违法,并判决公司支付包括产假、奖励假、哺乳期工资损失以及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
法院明确指出,《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和《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赋予女职工合法的生育权益和奖励假期权益。在奖励假期内,女职工无需提供劳动,且用人单位应正常发放工资待遇。任何降低工资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都是违法的。
此案的判决给广大女职工带来了实实在在的保障,也让全社会对女职工的权益保护有了更深入的认识。电器公司的行为是一个警示,提醒所有用人单位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尊重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也提醒广大女职工,合法生育是你们的权利,你们应依法享受相应的假期待遇。
法院再次强调,产假包括法定产假和地方提供的奖励假两部分。女职工在享受奖励假期期间,应得到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待遇。希望所有用人单位能够遵守法律法规,保障女职工的权益,共同营造一个公平、和谐的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