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大学生嫌父母给的零花钱少,把父母给他买
近日,苏州市虎丘区法院成功解决了一起因房屋出售引发的纠纷。涉案人是一位刚成年的大学生小郑,他将父母为其购买的估价高达465万元的房子以320万元出售,之后因反悔被买方诉至法院。此事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小郑是苏州某学院的大学生,于2015年7月,其父母花费300万元购置了一套近200平方米精装修房屋,产权归属于小郑一人。因平时父母给的零花钱不足以满足其需求,小郑竟然打起了出售这套昂贵房产的主意。
经过朋友介绍,小郑与沈某达成了房屋买卖意向。在商议过程中,小郑谎称母亲患病急需资金,并称自己实际年龄为26岁。在价格商讨中,小郑主动提出以350万元出售,并表示可以适当降价。最终,双方以320万元的价格成交,并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沈某支付了小郑5万元的定金。
诉讼过程中,评估机构对这套房产进行了评估,结果显示其价值高达465万元。得知这一情况后,小郑后悔不已,与父亲商量后认为房屋价格过低,拒绝继续履行合同。沈某无奈将小郑告上法庭。
在庭审中,小郑表示他之所以开出这个价格,是因为他觉得已经比父亲购买时多了20万元。小郑的行为在法庭上被质疑显失公平。对此,小郑提出反诉,认为自己在未做市场调查、未告知父母的情况下签订合同属于显失公平。但法院认为,立法并未对于显失公平进行数值意义的差价界定。
在缔约过程中,沈某并无恶意缔约的意图,并且他自愿提出以评估价购买房屋。法院考虑到保护交易安全、尊重契约精神以及维护社会诚信原则,最终判决小郑提出的以显失公平为由撤销房屋买卖合同的请求不予采信。
最终,苏州市虎丘区法院判决双方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小郑需协助沈某完成不动产过户手续,同时沈某需支付小郑购房余款460万元。这一判决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认可和执行。这一事件也提醒广大市民在涉及重大财产交易时,应谨慎行事、遵守契约精神。